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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资标识和可追溯性
1. 物资在进场后,应该设立物资标识.物资标识的内容应包括:物资品名,规格型号(包括材质,强度等级等),检验状态.
2. 对顾客提供的物资,物资收料人员应及时作出标识,妥善保管,并单独建立明细台帐.
3. 有保存期限要求的物资,标识上要注明有效日期,已超过有效日期的物资要明显标识,作出处理.
4. 物资转移时,负责物资收料和发料的物资人员,应相应地负责转移物资的标识,标识应随物资一并转移.
5. 部分主要物资的标识内容:
(1).钢材的标识:物资品名,规格型号,生产厂家,炉号,检验状态,试验单号.
(2)水泥的标识:物资品名,规格型号(包括强度等级),生产厂家,编号,生产日期,有效日期,检验状态,试验单号.
(3)桥梁,道贫的标识:物资品名,规格型号,生产厂家,编号,检验状态.
(4)沙石料的标识:物资品名,规格型号,产地,检验状态,试验单号.
(5)设备的标识:设备名称,型号规格,生产厂家,出厂编号,检验状态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