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桥梁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分

分项工程的评分值满分为100分,按实测项目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。存在外观缺陷或资料不全时,应予减分。

   1)基本要求检查  分项工程所列基本要求,对施工质量优劣具有关键作用,应按基本要求对工程进行认真检查。经检查不符合基本要求规定时,不得进行工程质量的检验和评定。

   2)实测项目计分  对规定检查项目采用现场抽样方法,按照规定频率和计分方法对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直接进行检测计分。

    检查项目除按数理统计方法评定的项目以外,均应按单点测定值是否符合标准要求进行评定,并按合格率计分。

   3)外观缺陷减分  对工程外表应逐项进行全面检查,如发现外观缺陷,应进行减分。对于较严重的外观缺陷,施工单位须采取措施进行整修处理。

   4)资料不全减分  施工单位应有完整的施工原始记录、试验数据、分项工程自查数据等质量保证资料,并进行整理分析,负责提交齐全、真实和系统的施工资料和图表。工程监理单位负责提交齐全、真实和系统的监理资料。质量保证资料应包括以下六个方面。

1)所用原材料、半成品和成品的质量检验结果。

2)材料配合比、拌合加工控制检验和试验数据。

3)地基处理、隐蔽工程施工记录和大桥、隧道施工监控资料。

4)各项质量控制指标的试验记录和质量检验汇总图表。

5)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非正常情况记录及其对工程质量影响分析,

6)施工过程中如发生质量事故,经处理补救后,达到设计要求的认可证明文件。

    分项工程的施工资料和图表残缺,或缺乏最基本的数据,或有伪造涂改者,不予检验和评定.资料不全者应予减分,减分幅度可根据上述六个方面逐项检查,视资料不全情况,每项减1-3.